Wednesday, November 12, 2008

社會契約在巫统的眼里就是马来主权

社會契約在巫统的眼里就是马来主权
社會契約在巫统的眼里就是马来主权所谓的社会契约就是在一个社会里面全民共同承认写进历史和宪法里面保护全民的契约,可是我国的社会契约在今天演变成马来主权,在谈到社會契約的时候就像被宣判叛国,社會契約的原意是用以保障多數與少數民族利益的無形“工具”,可是今天的社會契約與原意已背道而馳。社會契約等同政客的武器吗??在我们的宪法里面是没有提到社会契约,可是在巫统的眼里马来主权就是等同我国的社会契约,他们眼里没有其他宗族,其他宗教,他们任意的修改宪法,以来保护他们的社会地位,尤其在老马的年代,可是在探討聯邦憲法馬來主權‧律師公會28日辦研討会事件里,我们看不到公正党,DAP等的支持,这些探討聯邦憲法馬來主權事件,最先来发言支持的竟然是马青。我国的社会契约是应该要酱写,应该要酱建立呢??你是否有注意到呢是否关心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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